竞赛规程

​一、组织结构

(一)技术认证:中国田径协会

(二)指导单位:吉林省体育局

(三)主办单位: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长春市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运营单位:广东新中体育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赛道)

二、比赛日期、地点

(一)    日期时间:2023年9月17日(星期日)7:30-10:45

(二)    比赛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

三、比赛项目及规模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5,000人

(二)迷你马拉松(约5公里):5,000人

参赛规模总计10,000人

四、比赛路线

(一)起点:长春奥林匹克公园

(二)半程马拉松终点:长春奥林匹克公园

(三)迷你马拉松终点:长春北湖湿地公园

赛事路线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第一赛道”、“长春新区马拉松”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http://ccxqmls.sport-china.cn/)。

五、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半程马拉松选手年龄须满16周岁(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参赛须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2.迷你马拉松选手年龄不限,13周岁以下(201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至少有一名已报名的监护人陪同方可参赛。

3.未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选手参赛,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须签署参赛声明。

4.年满65周岁(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参赛选手必须有直系家属签名,并请报名选手评估自身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赛,建议报名的选手在报名前到医院体检(需心电图、血压、心率、心肺功能体检正常)。

注:外籍参赛选手和中国田径协会注册参赛选手的年龄按照世界田联有关规定执行。

(二)健康要求

1.马拉松比赛是一项大负荷、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并具有长期参加长跑锻炼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禁止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2周内患感冒者;

(7) 妊娠期孕妇;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9)赛前一晚饮酒过度或睡眠不足者。

2.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者近一年内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要求

报名半程马拉松的选手,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2019年1月1日后参加中国田协A类赛事的半程或以上马拉松比赛的完赛证书,如参加过新中体承办的马拉松赛事相应项目并完赛则不需上传。

(四)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确定参赛资格。

2.选手可通过“第一赛道”APP、“第一赛道”微信公众号等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请关注官方公布的《报名须知》。

3.不予报名的参赛选手:

被世界田联、中国田协处以禁赛处罚期内的选手。

六、报名费用

(一)报名费用

项目

费用(人民币)

半程马拉松

150元/人

迷你马拉松

80元/人

半程马拉松报名费中含一次性计时芯片费用、参赛服装、奖牌、赛时补给、保险等费用;迷你马拉松报名费中含参赛服装、奖牌、赛时补给、保险等费用。

注:选手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组委会将对完成报名的选手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缴费成功,选手不得要求更改参赛项目及退费。

(二)公益报名

1.本届长春新区半程马拉松赛特别开通公益选手报名通道。选手在普通报名费基础上,自愿额外缴纳500元/人,即可获得公益选手资格,并享有专属福利服务。共300个名额,项目不限,额满即止。

2.公益所筹集款项将全部捐赠给广东省长江公益基金会设立的“新中体美生公益基金”,用于扶贫助学、贫困地区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设体育教学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大力度培育乡村体育教师及体育文化传播等活动的开展。

3.公益选手回馈福利:指定范围内参赛号码自选;电子版公益证书;赛事现场公益选手姓名墙展示。

4.公益报名时间:公益报名与普通报名同步启动,额满即止。

5.公益报名项目:不限项目(参赛选手须符合报名项目的参赛资格条件)。

6.公益慈善费用不接受退款申请。

七、报到

赛前两天(9月15日-9月16日),参赛选手到马拉松博览会报到并领取相关物品,领取具体办法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赛事官方微信公众号所公布的《参赛物品领取须知》。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世界田联、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竞赛规程执行。

(二)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残疾人选手参加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通知》,允许符合参赛条件的残疾人选手参加本次比赛。由于赛道条件不允许,本次比赛轮椅选手只接受普通轮椅选手参赛,不接受竞速轮椅选手参赛。

(三)比赛检录:选手须正确佩戴本届赛事号码布,至少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四)集结顺序:按半程马拉松选手、迷你马拉松选手的先后顺序站位,半程马拉松按报名成绩分区,各分区间隔10米。非竞速轮椅选手须在迷你马拉松项目集结区后集结。

(五)发令起跑:采用一枪发令依次起跑的办法。如果选手无效起跑,不会被叫停,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选手的参赛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在赛前发放。所有选手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明显位置,正面在前,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或折叠、遮挡号码布任意区域,导致计时点未记录号码或者成绩者,组委会有权取消比赛成绩;对于未佩戴号码布的选手,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立即请出赛道。

(七)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的参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参赛者须佩带组委会提供的一次性计时芯片参赛方为有效,组委会在每个分区前设置感应地毯,选手须严格按照分区入场。在比赛发令后,选手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感应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迷你马拉松不提供计时服务。

2.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和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地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起终点及赛道所有的计时感应地毯,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地毯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则将对选手成绩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选手存在违规,则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

(八)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道路交通封闭。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完成对应的比赛距离,应立即停止比赛并退出赛道;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返回终点处,被收容选手不能领取完赛物资。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按上午7:30鸣枪起跑)

项目

距离

关门时间

北京时间

半程马拉松

起点

7:30鸣枪起跑

5公里

1小时

8:30

10公里

1小时35分

9:05

15公里

2小时20分

9:50

20公里

3小时

10:30

21.0975公里

3小时15分

10:45

迷你马拉松

约5公里

1小时15分

8:45

注:如遇紧急情况、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组委会有权提前关门或终止比赛,参赛选手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九)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的选手,完成比赛24小时后登陆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各项目男女前20名以外的选手可以同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证书。

(十)存取衣服务

1.比赛当天6:00-7:15,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可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衣物须装在组委会发放的参赛包中,参赛包外贴附与参赛选手本人参赛号码一致的小号码布。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半程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1:3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请选手务必在此时间前取回自己的寄存物品,如超过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5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3.迷你马拉松不提供存包服务。

4.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相关责任由选手自行承担。

(十一)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设置

饮水/用水、饮料、食品补给,按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赛事管理规定执行。

序号

位置

饮水/用水

饮料/饮水

食品补给

1

5公里

 

 

2

7.5公里

   

3

10公里

 

 

4

12.5公里

 

5

15公里

 

 

6

17.5公里

 

7

20公里

 

 

(十二)卫生间与环境卫生

组委会将在起终点及赛道沿途设置移动卫生间,并开放部分公共卫生间供参赛选手使用,为保护环境,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口罩、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垃圾箱、垃圾袋内。

(十三)本次比赛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四)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详细阅读《参赛指南》。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1.录取男、女前二十名;前三名获奖选手的成绩以枪声计时成绩录取,其余名次以净计时成绩录取。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10,000

10,000

6,000

6,000

4,000

4,000

3,000

3,000

2,000

2,000

1,500

1,500

1,000

1,000

8,00

8,00

第九至第十

500

第九至第十

500

第十一至第二十

300

第十一至第二十

300

 

(二)迷你马拉松:

迷你马拉松不提供计时不设奖励,完赛选手可自行在官网下载打印纪念证书。

(三)其他

1.比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赛事官网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此期间选手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赛事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如果发现参赛选手比赛中作弊者,取消该名次,后面名次不递增。

2.比赛当天对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子前三名获奖选手进行颁奖,现场不设发放奖金,奖金在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获奖选手奖金需在检测结果通过后发放。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十、处罚办法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长春新区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本人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将给予取消参赛成绩、1-2年内直至终身不准参加长春新区半程马拉松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利用虚假信息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参赛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参赛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9.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接力方式完赛的;

11.携带非组委会发放感应计时芯片通过终点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诋毁组委会相关部门或运营单位,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3.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4.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十一、医疗救护

(一)比赛起点、赛道沿途(每2.5公里)及终点均设固定医疗点和急救车辆。

(二)赛道沿途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三)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四)在比赛中,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五)若选手丧失意识,现场医务人员将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十二、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投保比赛期间的团体人身伤害险,替跑、蹭跑、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的违规者均无法获得组委会购买的保险,并将予以相应处罚。赛前组委会将会发送保险购买成功的信息发送至选手手机。组委会强烈建议所有参赛选手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购买包含马拉松赛事的个人意外险。

(二)特别说明

1.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若被保险人自身罹患的基础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将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如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中暑、昏厥等情况将不在组委会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

2.比赛期间,赛事裁判员、医护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选手判定终止比赛,如选手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参赛选手本人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3.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本人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4.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院前急救性质的医疗服务,但医院内救治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伤者先行自理,治疗结束后伤者可在组委会协助下与保险公司启动理赔流程。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选手本人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三、申诉

所有选手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得干扰裁判工作。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判决、选手资格有异议者提出申诉者,可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签署的《申诉报告书》、其它相关的佐证材料及人民币500元申诉费。如经审查申诉属实,申诉费全额退回,否则将不予退回。超出时间提出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均不予受理。

十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16722872888,020-290087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00,14:30-18:00)、2023长春新区半程马拉松赛客服Q&A:https://app.sport-china.cn/race/#/offline/qa/21

(二)官方网站:http://ccxqmls.sport-china.cn/

(三)官方APP:第一赛道

(四)官方微信公众号:第一赛道、长春新区马拉松

(五)官方邮箱:ccxqmls@sport-china.cn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2023长春新区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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